商标侵权如何保全证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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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侵权如何保全证据?

作者: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3-10-16 08:39:51

商标是有地域性的限制的,比如美国注册的商标,只在美国受法律保护,香港注册的商标,也只有在香港受保护。同样,在大陆注册的商标呢,也只在大陆才受保护,那么为什么有不少大陆的企业到香港去注册商标呢,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秘密呢?

其实,在全球化的今天,这里也没有什么秘密,首先是产品要进入国际的话,多在其它国家与地区注册商标,对于品牌的保护是有好处的,如果产品要进入香港的话,在香港没有商标,那么到时受不到保护,就是一个麻烦事,这样的案例已经有不少了,比如王守义十三香商标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。如果产品要进入国际化的话,那就不只是要在香港进行山东商标注册的问题了。另外,海关上出口产品的时候,对商标也是有要求的。所以,很多企业为了扩展市场,在香港注册商标,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,毕竟都是汉语,大家注册方便。

另外出于一些销售上的策略,有的公司也会选择在香港进行商标注册,这样有什么好处呢,就是可以借用香港的名气,为什么的产品销售打开局面,到时搞个授权,在销售时就可以说是来自香港的品牌了,由于种种原因吧,香港的品牌在部分大陆消费者中还是信任度很高的,所以,借用香港的品牌,用来拉动人气,基于这个原因,也有注册香港商标的。

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香港的商标注册比较方便,一个是时间比大陆要快,一般不出半年就能拿到商标注册证,而目前,大陆都在一年左右,另外从注册的主体来说,香港商标,个人是可以注册的,而大陆的必须要有营业执照,基于这种考虑,也会有不少企业选择在香港注册商标。

在愈发重视知识产权的今天,注册商标变的越来越普遍。但是山东商标注册并非百分百成功,在注册过程中有很多风险,注册提供的资料只能尽量提高通过的成功率。而商标对企业来说价值巨大,所以注册商标对企业的日常运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。

注册商标主要流程如下:1、形式审查申请人想好名字、缴纳费用,于3日内提交到商标局申请。申请后次日自动下发商标注册号,自申请日算起约2个月内会下发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。

2、实质审查自申请日算起9-12个月实质审查程序,如果审核通过,初审合格后进入公告期,下发《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》;如果审核不通过,下发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,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。

3、公告期实质审查初审合格后约3个月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发《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》。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异议,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发《商标核准注册公告》,自初审合格日期加3个月为注册日期。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,会下发《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》可在规定时间内(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)做出答辩。

4、印刷邮寄自注册日期一般加上45天,为商标局的印刷邮寄时间。注册商标宜早不宜晚,越早注册商标就能越早规避侵权风险,并稳定的扩大品牌影响力,许多大品牌的商标例子在告诉我们,一个好的商标完全可以支撑整个企业的运营发展,价值往往难以估量。注册商标并非百分之百能通过,在申请前期,要对拟定的商标做好查询和检索分析。如果有相似的同类型的产品或服务已经拥有一个类似的商标,就尽量要避免选择近似款,否则很有可能不通过。

另外商标的标志也要明显设置,太过大众化、普遍化也很难通过。要区分注册公司时的公司名称和注册的商标名称,公司名是不会受到保护的,只有额外注册的商标内容才会受到法律保护。注册商标有效期是10年,10年期满后如有需要可以续展注册的。如果在国外注册商标,商标内容含有国外姓氏等内容可能也会不通过;商标不是一定要注册,一般情况下不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,但是在某些强制要求必须注册才能使用的行业,如药品和烟草,就需要注册商标。

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,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,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,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那么商标侵权如何保全证据?

(1)管辖:向有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。

(2)申请:山东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状并交纳费用,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,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
(3)裁定及通知: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,经审查符合规定的,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。

(4)裁定的执行: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,应当立即开始执行。

(5)裁定的解除: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,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。

一个商标在境外被抢注成功,我国企业只有两种选择:要么花巨额资金向抢注人购买商标使用权;要么放弃在该地区的商品销售,这样会严重影响这个品牌的国际化发展,甚至使该品牌彻底失去国际市场。南存辉认为,原因主要有三点:

一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;二是企业知晓海外抢注信息途径有限,即使知悉,也是在抢注商标已获准注册后;三是海外维权成本高、程序复杂、耗时长。为此,提出三点建议:

第一,简化中国企业办理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手续,对中国企业国际注册予以相应资助。一方面,加强宣传,提升中国企业对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的注册意识,做到兵马未动、粮草先行,贸易未动、商标先行,同时简化办理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手续,进一步推动国际注册便利化,如降低申请条件、减少证明类材料、缩短马德里注册国内审查阶段期限、优化流程等;另一方面,参照专利资助政策,出台海外山东商标注册资助政策,鼓励中国企业积极进行海外注册布局,提升我国企业品牌知名度。

第二,建立海外商标抢注预警机制。通过多种途径,包括工商系统、行业协会、第三方数据平台,定期收集海外商标被抢注信息,定期向企业发布预警信息,建立海外商标抢注预警机制。

第三,鼓励、引导、支持企业积极维权。如收集公布国外商标法律制度,公布典型海外维权案例;制定商标海外维权工作方案,指导企业维权;对于恶意、大规模、重复性抢注行为,致函抢注国政府或知识产权局,请求关注处理该商标案件;对于来源于国内的抢注人,将商标抢注记录纳入信息公示系统,同时使领馆对其出入境予以限制,情节严重的,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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